睇到一篇講得幾o岩嘅理論… 情人要分手,想復合,唯一可以做的是什麼?就是什麼都不要做。 這樣好像是守株待兔,但是又可以做什麼呢?每天到他辦公室樓下等他? 在他住所樓下徘徊?每天寫10個電郵給他?每天打20個電話給他? 或許這樣只會令他走得更遠,而且傷口更不會止血。 或者他為免再受騷擾,勉強再一起,但卻不能期望他可以像以往一樣對你好, 他常常以忙為藉口不見你,但卻有時間陪豬朋狗友, 他每次打電話來,講一兩句便掛上電話,就算他關心你, 也只是為了責任,並非發自內心,拖著一個軀殼只會令傷傷得更深。 一個人不再愛你,你如果待他好,你也不會欣賞。 記得<十二夜> 有一幕說,陳奕迅已經不愛張柏芝, 張柏芝為他拿手提電腦去修理,他要公幹,她買貼身用品給他, 他只覺得她煩,說這些他可以自己做。 你一心一意想服侍他,討他歡心,他卻一盆冷水澆過來,受傷的是自己。 驕傲凌人的女人最得男人寵愛,你要拋棄我,好吧我現在就走,頭也不回, 專心發展事業,走得漂亮,走得瀟洒,他日成績斐然,名利雙收, 你才可以令他後悔,當初沒有看到你的優點,當初沒有珍惜你。 想他愛你,你要做到沒有他你也一樣毫無損失。人就是這樣的, 你愈愛他,他愈不愛你; 你對他壞,他愈愛得死去活來。 他愈表現得不在乎,你愈會想念他; 你愈放不下,他愈討厭你。 放開雙手,你便可以得到一切。 當日嘅我做得到...今日嘅我相信我仍然可以... |